
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稳定劳动关系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期间全省会员单位劳动人事关系稳定及有关问题调解处理工作,促进疫情期间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辽宁省劳动人事争议研究会提供三个平台为会员单位提供服务。具体事宜如下:
一、充分发挥辽宁省劳动人事争议调处专家委员会作用,提供专线服务平台,为会员单位提供相关政策解疑;
专线电话:
姜平13840381099
贾文举13591465999
刘晓娜13386859610
郑兴家13898184350
孙雁君13904026231
二、充分发挥辽宁省劳动人事争议研究会公众号平台作用,及时公布国家、省、市相关文件、法规和政策,定期刊登相关政策解读和稳定劳动人事关系经验介绍;
三、充分发挥辽宁省劳动人事争议研究会微信工作群平台作用,及时指导交流在疫情期间解决劳动人事关系相关问题。各会员单位要认真学习《国务院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国办发2020年1号)和人社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人社部发(2020年8号)文件和辽宁省有关文件精神,依法合规符政的解决疫情期间的各种劳动关系问题,辽宁省劳动人事争议研究会将全力为会员单位提供专业服务。
研究会工作联系电话:
驻会副秘书长 佟老师 13940378837
办公室主任 徐淼 18240234356
辽宁省劳动人事争议研究会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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