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宁社会组织》刊登了关于辽宁省劳动人事争议研究会的相关内容
《辽宁社会组织》是展示社会组织风貌的窗口,是辽宁社会组织工作者沟通交流的平台,是党和政府联系社会组织的桥梁和纽带。
辽宁省劳动省劳动人事争议研究会2019年年会内容也刊印其中,年会主要针对“法制思维断争议、入情于理促和谐”为主题进行的交流与探讨。
《辽宁社会组织》特刊
编辑出版:《辽宁社会组织》编辑部


主要内容:
经验交流引导和谐
坚持以人为本,关爱员工,及时了解劳动者的利益诉求,强化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保障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是企业的必修课。辽宁和佳道桥集团创始人、辽宁省国防教育基金会理事长李漱芳分享了企业经验:
一、依靠工会组织,成立了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和谐劳动关系促诳企业发展;
三、搞好企业文化建设;
四、増近情感投入,営造温馨的”大家庭”。
普法宣传强调规范
依法规范用工管理是维护企业正常运営和长远发展以及维护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和人才市场口碑的关键.江宁省劳动人力资源法务专家孙雁君对《劳动合同法》39、40、41条进行专业的解析,并结合企业用工风险的典型案例进行解读。
随着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变革,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就业形式和分配方式多样化,労动关系出现新变化、新情况、新矛盾和新问题,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不同程度地反映到労动人事关系中。企业如何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辽宁省仲裁院郑兴家院长现场答疑,并通过典型案例分析,提出指导意见。
会长姜平指岀,研究会以服务会员为中心,増选专家级的副会长和副秘书长,把专家、职能、业务范围挂在网上,真正实现“有争议找我说,有案子我来办”。并对近期工作部署安排:
一是利用QQ群、微信群、网站等功能,解答各种劳动人事争议疑难问题,做到及时、正确。
二是做好矛盾调处,化解企业用工风险,维护企业稳定,社会和谐。
三是继续开展过调解员培训,为广大企事业会员单位培养调处骨干,为企业稳定社会、和谐做出贡献。
省法学会党组书记汪徳凯就进一步以法制思维做好劳动人事争议工作提出意见:
一、要强化法制观念,以人为本。
二、部门联动,群策群力,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其中。
三、通过调解工作狠抓法制建设,结合调解实践丰富法制内容,不断提高调解工作水平.
四、加强普法教育,全面提高法律意识。并提岀,要探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新途径,新方法,形成符合江宁实际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运行体系,提高调解水平和效率,为辽宁全方位振兴做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