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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婚姻热点】家庭关系怎么经营?为你支个招
日期:2022-03-01 10:03:16    点击:3141    属于:家庭婚姻热点

  家庭关系怎么经营?为你支个招

  有人说,“恋爱是两个人的事,结婚是两个家庭的事”,夫妻关系、亲子关系、婆媳关系、翁婿关系……这些看似复杂的关系,浓缩在婚姻生活里,有时就会产生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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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淮法院最近调解了一对年轻夫妻的离婚案件。原告杜某(男)与妻子祁某结婚三年之后生育一子。生育孩子后,夫妻俩一起住在女方父母家中,以便照看孩子。孩子满月后,杜某希望回到小家庭自己的家中居住,双方父母也可以轮流照看。但一直以来的双方沟通不畅,外加琐事烦心,导致双方分居生活,因缺少夫妻交流、亲子关系淡漠、家庭关系不和谐,杜某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经深入了解,法官发现本案原、被告双方有着深厚的感情基础,并无实质性的矛盾,只是孩子出生后双方没能调整好自己的角色定位,如果双方当事人将夫妻关系理顺,便能够携手建立一个美满幸福的家庭。

  从过往经验来看,这一情况并不是个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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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在调解过程中,立案庭家事团队房春娥法官向原、被告分享了作为一名家事法官的办案心得:错综复杂的家庭关系,核心在夫妻关系!孩子出生后,女方投入了大量精力抚育幼子,却忽视了自己的妻子身份,而男方则对幼子养育参与过少导致亲子关系淡漠遭女方抱怨,双方在夫妻关系中难以找到平衡,从而触发夫妻矛盾。

  建议双方各自反思自己,尽快适应孩子出生后的多重角色,为自己的家庭和婚姻再做一段努力,而不是轻易对婚姻说放弃。双方听从法官的建议进行了深度沟通后,原告自愿撤回离婚诉讼。

  诚如此案所言,夫妻关系是家庭关系的核心。夫妻关系好则家庭和顺,夫妻关系差则家庭不宁。只有夫妻关系良好,初为人父母的小夫妻才能有愉悦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子女养育之中,与孩子建立温暖的亲子关系,让孩子沐浴到父母双方完整的爱;只有夫妻关系和睦,双方父母才能对小夫妻经营家庭的能力充满信心,从而以轻松的心态去协助小夫妻抚育幼子,享受承欢膝下的天伦之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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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衷心希望年轻夫妻在处理家庭关系时,一定要重视夫妻关系的维护,扮演好夫/妻、婿/媳、父/母的多重角色,拥有一个美满幸福的家庭!

  律 师 说 法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双方均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新生命诞生,给家庭带来喜悦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挑战。

  对孩子的照顾养育、经济付出,需要初为人父母的小夫妻共同承担,妥善协商。新手妈妈在全情投入养育孩子的同时,也要注意夫妻关系的维护,新手爸爸则要及时转变角色,主动参与育儿,与妻子共同承担起对孩子的抚养、教育、保护义务。

  法 条 链 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五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规定: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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