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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解读】13岁的小刚在妈妈网购时偶尔看到付款密码,他用妈妈的手机看直播,一时冲动私自给主播打赏8万元,妈妈事后发现,能追回打赏吗?
日期:2021-01-11 03:01:32    点击:1019    属于:民法解读

  1.13岁的孩子为限制行为能力人,父母是其法定代表人,其行为由其法定代表人代理。

  2. 父母不清楚孩子行为,且超出了孩子的智力情况,属于效力未定行为。

  3. 父母对其行为事后同意或者事后追认为有效,不同意、不追认则为无效。

  4. 小刚行为如果父母不同意也不追认,则其行为无效,父母可以要求追回打赏。

  法律依据:《民法典》19、14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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