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岁的孩子为限制行为能力人,父母是其法定代表人,其行为由其法定代表人代理。
2. 父母不清楚孩子行为,且超出了孩子的智力情况,属于效力未定行为。
3. 父母对其行为事后同意或者事后追认为有效,不同意、不追认则为无效。
4. 小刚行为如果父母不同意也不追认,则其行为无效,父母可以要求追回打赏。
法律依据:《民法典》19、14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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