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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解读】知名的“网名”受保护吗?
日期:2021-02-23 02:02:47    点击:862    属于:民法解读

  知名的“网名”受保护吗?

  答: 受保护,可参照适用姓名权和名称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法律依据:《民法典》1017、1013条

  第一千零一十七条规定,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字号、姓名和名称的简称等,参照适用姓名权和名称权保护的有关规定。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三条规定,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称。第一千零一十四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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