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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解读】在男女双方婚姻存续期间,女方以法定事由请求撤销婚姻,人民依法撤消后,同居期间的财产应当如何处理?
日期:2021-04-13 02:04:52    点击:845    属于:民法解读

  在男女双方婚姻存续期间,女方以法定事由请求撤销婚姻,人民依法撤消后,同居期间的财产应当如何处理?

  答: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54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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