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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论坛】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结束了,单位就有权要求员工返岗吧,然后进入医疗期,医疗期满还不来,单位就按旷工开除员工合法吗?
日期:2023-05-31 02:05:23    点击:951    属于:专家论坛
【答】

一、因工负伤与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区别: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期满后,进入因工负伤医疗期管理,享受病假工资待遇。但,不适用于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期限的规定。也就不存在因工负伤医疗期期满的概念。
二、《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1-4级伤残的,退出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待遇,直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享受养老金待遇止。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缴费的,伤残津贴由工伤基金按月支付。否则,由单位承担按月支付伤残津贴的责任。
三、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期满后,经单位书面催促,拒不配合履行请假义务提交有效休假医嘱的,谨慎参考采取无故旷工辞退的方案。
1、关注伤残级别鉴定程序是否履行完毕。规避因工伤保险关系终止导致工伤待遇损失。
2、关注工伤职工的伤情康复状态,避免因伤情严重构成不属于无正当理由缺勤的不确定性
3、在工伤待遇不受影响的条件下,有有效证据足以证明,职工不具备离岗休息康复的情况下,可以考虑无故旷工辞退方案。
4、7-10级伤残级别的工伤职工,劳动合同管理依据需执行《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
5、可以依法有效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和第三十六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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