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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解读】针对一些旅客不配合安检、“买短乘长”、“霸座”等行为,《民法典》有哪些规定?
日期:2021-01-22 02:01:41    点击:955    属于:民法解读

  针对一些旅客不配合安检、“买短乘长”、“霸座”等行为,《民法典》有哪些规定?

  答:对霸座者说不,严重的可以行政拘留,或者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民法典》 815、819条

  《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五条规定,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第八百一十九条规定,承运人应当严格履行安全运输义务,及时告知旅客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旅客对承运人为安全运输所作的合理安排应当积极协助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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