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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热点】还敢不敢愉快的玩耍?
日期:2021-05-24 02:05:34    点击:867    属于:社会热点

  横穿篮球场被撞伤,谁之过?前两天网上又报个事:学生在学校篮球场内比赛,有个老奶奶横穿球场,被学生撞倒,要求学生和学校承担一定的医药费。学生感觉挺冤枉:我这正常打比赛呢,谁知道背后突然冒出来一个人,我又不是故意的撞上的;学校也觉得冤枉。三方谈不拢,于是诉诸法院。法院最终判决,老奶奶自己承担百分之百的责任,学校和学生无责任。判决关键是——专业的场地。学生是在专业的篮球场地内比赛,正常人都应该知道,这种比赛难免会有身体接触,具备一定的风险。明知有风险还向场内凑,这就怨不得别人。古话说得好:“君子不立危墙之下”。自己不注意风险,却要求别人承担责任,不论从情理还是法理,都是说不通的。如果这次让学校和学生承担责任,以后就没有人敢在室外活动了,谁也不能愉快的玩耍!之前有商场经营者询问:想组织个篮球赛,吸引下商场人气,自愿报名参赛,这种情况如果参加者受伤,商场怎么免责?注意做好两点工作:首先,用围栏或安全标识等划分出一块专业的比赛场地,地面必须平整,避免人在场地内绊倒、滑倒;其次,对报名参赛人员做好风险提示和免责声明。同时,为了彻底杜绝隐患,可以由商场方为每个参赛者购买一份意外伤害险,这样就万无一失了。有的人在住宅小区的广场上,放个篮球架,画个篮球场,没事时组织几个人一起玩球,这种情况下,如果给其他人撞倒了要不要赔?这种是要赔偿的,因为小区内属于公共区域,并不是专业的篮球场地。另外,前阵子网上还流传另一个消息,广场舞大妈给停车场内的车贴条,让其挪车,说影响她们跳舞。你说我是专门的停车场,专门的停车位,我就不让,而且不管你们在车前跳舞,我直接开车出去,这肯定是不行的,事情的性质就变了。不是说在专门的场地做专业的事情,就一定不会承担责任。这个不能扩大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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