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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热点】无“耻度”的污蔑英烈,必严惩!
日期:2021-05-26 02:05:54    点击:1000    属于:社会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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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522日,“杂交水稻之父”、中国工程院院士、“共和国勋章”获得者袁隆平先生在长沙不幸逝世,这是中国和世界的巨大损失。举国哀痛!

却有极个别人士,不顾生而为人的底线,在网络上散布侮辱袁老的言论,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人被抓,大快人心!

2021年3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三十五、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九十九条之一:“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侮辱袁老,是犯罪,是要被判刑的。

不论这些网络“碰瓷”者是何居心,或许是单纯傻傻的想蹭热度,或许是险恶的别有用心,此错不可犯,犯了必被究!

英雄烈士是民族精神、民族脊梁,不容任何人玷污!任何妄图通过侮辱英烈达到不可告人目的的人,不过是跳梁小丑、山野蟊贼;妄图“碰瓷”英烈而出名者,恶名必将之钉上耻辱柱,遗臭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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