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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热点】直播带货不是法外之地——“吨姐”被刑拘事件给业者敲响一次警
日期:2021-07-15 02:07:04    点击:1009    属于:社会热点

直播带货不是法外之地——“吨姐”被刑拘事件给业者敲响一次警


  7月10日,淄博市公安局通报:网红“吨姐”为吸引流量,编造“宝马车占路虎车位被堵”的信息,并拍摄成系列短视频在网络平台上发布,以“寻衅滋事”被依法行政拘留。

  有人说,这也是艺术创造,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凭什么不允许?

  艺术创造如影视作品等,与这类生活短视频有根本区别:影视作品在播放时,会有一行醒目的大字“本作品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这就是向观看者释明:看到的故事不是现实中真实发生的。而拍摄生活短视频的这些网红,却是将编造的故事故意拍摄成生活中真实发生的案例,生怕别人知道是“剧本表演”,这里就存在了一个故意误导、故意欺瞒的主观恶性。

  现在,网络宣传、直播带货已经成为销售商品的一个重要渠道。“吨姐”被拘这件事给各位敲了一次警钟: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293条第1款第(4)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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