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还在宣传煮梨水治咳嗽?你违法了!
“梨汤有滋阴润肺、养胃生津的功效。适用于慢性支气管炎、百日咳、慢性咽炎等症状。”这就是我们日常的“食补”,但是,如果将上述文字用于广告宣传,你就违法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简单说,广告宣传中,使用或暗示“食补”概念,都违法。
据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违法广告典型案例,某公司在唯品会网店宣传“喝之后:转氨酶慢慢恢复正常”、“温润抚胃、幽门克星、清新口气”的食品广告,被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并处罚款15000元。某醋业公司在其官网发布“醋是能改变人体酸碱度呈弱碱性的食品,弱碱性体质能大大降低患癌症的几率”等内容的广告,被责令停止发布,并处罚款20000元。
另有海南省赖某在朋友圈卖食品,宣传能治疗痛风、癌症等疾病,被处罚款15万元。赖某不服,起诉至法院。二审判决15万合法,该罚!——(2020)琼01行终284号行政判决书。
说到这里要提示大家注意了:现在网络上有很多毒鸡汤,宣传产品卖得好、卖得贵就要加入些健康概念,比如卖水杯的宣传什么“磁石疗法,分解什么矿物质,改善体质”。这都是违法宣传,跟他们学是要被追究责任的。
下面这段对生菜的介绍摘自百度百科,按照广告法的要求,加黑下划线的部分用于广告宣传就都是违法的。
生菜性质甘凉,含有莴苣素故味微苦,有清热提神、镇痛催眠的作用。生菜中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具有一点的美白的功效。生菜中含有干扰素诱生剂,可以刺激人体正常细胞产生干扰素,抵抗病毒,提高人体的免疫力。生菜中含有一种叫原儿茶酸的物质,它对癌细胞有明显的抑制作用,尤其在抵制胃癌、肝癌、大肠癌等消化系统癌症方面,效果显著。生菜中的维生素E、胡萝卜素等,能保护眼睛,维持正常的视力,缓解眼睛干涩与疲劳。
广告推广缺不了,违法宣传不能要。
企业一定把好关,违法责任不能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