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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解读】胎儿尚未出生,父亲因车祸不幸身亡,胎儿是否有权继承父亲的遗产?
日期:2020-01-06 03:01:55    点击:986    属于:民法解读

  1. 胎儿有继承权。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2. 胎儿出生为死体的,民事权利自始不存在。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3. 遗产继承、接受赠与涉及胎儿利益保护。

  《民法典》第十六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法律依据:《民法典》16、115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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