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业务活动情况工作报告
2018年,我们在辽宁省法学会、民政厅的业务主管和指导管理下,结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体制改革与工作实际,坚持一个中心,强化二项服务、做好四项工作。
一、我们坚持一个中心,即以建立健全各会员单位劳动法律体规章制度为中心。
2008年《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的人力资源管理,已经有了总体构架,尤其是地方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配套出台的地方性法规和相关政策,使得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但是,在实施中又理解各异,因而产生了一些矛盾和纠纷。我们研究会一切工作都将围绕建立健全各会员单位劳动法律制度这个中心工作展开,并通过我们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协助12家会员单位制定了完善的劳动规章制度。
同时,我们还结合为创造良好营商环境,对劳动人事历史遗留问题和新形势下出现的新的矛盾和纠纷,提出可行的调处意见。比如,沈阳东陵电业局综合服务公司多名员工多年上访案件纠纷问题,在我们积极协助、深入了解情况下,提出了解决矛盾纠纷的调处意见,通过谈话和细致的工作,得到多数上访员工的满意,问题得到了很好解决。
二、强化二项服务
一是强化为全省会员单位及各企事业单位提供劳动人事法律服务。目前各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更换频繁,劳动法律知识匮乏,管理工作失误频频,给用人单位带来损失。因此,对此,我们举办二期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劳动法律知识相关培训,由秘书长亲自免费授课。
二是积极参与省劳动人事争议协调员、仲裁员的培训。配合省人社厅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培训计划,分期分批开展培训,全面提高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法律意识,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劳动人事争议调处队伍。
三、做好五项工作
一是做好劳动法律法规研讨理论队伍建设工作。在现有辽宁省劳动人事争议调处专家队伍的基础上,吸收各有关大专院校、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各用人单位的专家、教授、学者,以及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实际工作者,组成辽宁省劳动法律法规以及劳动人事争议调处专家队伍,定期确定调研课题,深入基层调研,采集信息,适时提出建议和意见,以服务于辽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战略、市场变化和企业转型升级的人力资源管理需要,目前辽宁省劳动人事争议调处专家队伍已有29名专业人员。
二是做好劳动法委研究课题申报和评选工作。按省法学会布署,研究会积极开展劳动法律实践研究活动。2018年我们和省劳动法学研究会联合下发了劳动法律研究课题24项,评选出优秀课题16项。
三是以为会员单位服务为宗旨,做好政策咨询、争议调解处理工作。研究会借助微信工作群平台,及时与会员单位联系沟通,咨询解答问题,2018年微信、电话等咨询解答330余次。
四是做好研究会日常管理、建立建全研究会各项制度和准备参加社会团体评估工作。建全各项制度,如会员联系点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会费收缴使用规定等,保证研究会工作有章有序进行。
2019年度重点有以下六项工作:
一、拟召开部分会员单位劳动争议研讨会,研究当前在人力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矛盾及调处意见;
二、组织人力资源管理及相关人员劳动法律知识培训;
三、拟恢复《辽宁仲裁》内部刊物,望各会员单位投稿;
四、继续深入会员单位调研,协助会员单位调解处理劳动争议问题;
五、调整充实辽宁省劳动人事争议专家调处委员会人员;
六、拟在2019年底召开四届二次理事会议和常务理事会议。